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通知,对做好《“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总结工作提出要求。纸质版材料须于9月15日前寄送。
评估总结内容分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经验建议3个部分。完成情况包括:全面评估规划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对规划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对已完成项目出版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全部完成项目作出说明,对未出成果项目作出检查。实施效果包括:全面评估规划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认真总结项目在思想引领、学术创新、科技进步、文化传承、文艺原创、知识普及等方面的特色和成果,汇总项目在立项、评奖、推优、宣传推广、品牌建设、国际传播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建议包括:深入总结规划执行中有关制度建设、质量保障、人才培养、激励措施等方面的经验和实例,认真分析规划执行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编制“十四五”出版规划及重点出版方向等提出工作建议,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编制思路举措及拟列入重点项目等作出说明。
通知要求,各出版单位要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对已完成项目做好数据统计、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未全部完成项目做好进度统计,完成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不具备出版条件、无法在规划期限内完成、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及时予以撤销。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对相关出版单位的评估总结工作进行督促、审核和汇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总结报告。出版单位报送材料包括评估表、汇总表和总结报告,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