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传统文学网络文学协同发展

发布日期:2022-03-09 作者:田红媛 王少波 陈麟 采访/整理 内容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提升中国网络文学海外发展支持力度

■张震宇(全国政协常委,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河南省委会主委)

中国网络文学经过20年的本土化发展,走出了一条与西方迥然不同但风景独好的道路,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代表我国特色的文化输出力量。受中西文化差异等影响,“网文出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建议国家能出台有针对性扶持、资助政策,以进一步巩固这一比较优势,提升中华文化全球影响力。

目前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海外受众仍不够广泛。著名调研机构艾瑞公司专题调研报告显示,海外中国网络文学受众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占大多数,其中学生群体占比52.9%。其他社会阶层参与度还不高,对海外本土文化影响力有限。在性别分布上,男性读者占92.4%,还未能深入到海外日常文化生活中。

二是传播类型与海外受众需求还不完全匹配。不同地区阅读需求存在差异,如玄幻、仙侠和魔幻类型的小说最受欧美受众欢迎,都市和言情类型的小说则最受东南亚受众喜爱。一些按照西方传统设定的作品,相对容易被海外受众接受。同时,也存在一些非常中国化的网文作品,由于能满足受众的好奇心,也受到海外受众追捧。另外,在新作与经典同台竞争的情况下,海外受众最追捧的却不是那些国内经典作品,在排行榜前列的几乎都是新人新作。对这些情况目前还缺乏深入的研究,这就造成许多作品翻译出海完全靠运气,影响了精准的投放。

三是网文翻译不及时,翻译质量不高。据艾瑞咨询调查,海外受众将“正在看的小说更新太慢或突然停更”视为最大的困难,占比高达93.8%;“网文翻译质量不高”及“想看的小说没有人翻译”两个问题的用户,占比也均超过半数。出现这些问题的关键是网络文学译者机制不完善,早期以各翻译网站自发翻译为主,后来逐渐采取以与国内网站合作等方式解决了版权问题,但国内网络文学企业与海外自发翻译网站的冲突摩擦仍长期存在。同时,译者收入保障的付费机制尚不健全。海外翻译平台收入主要来自“自费、粉丝捐助、众筹、广告收入”,这种模式无法使作品和译者数量持续高速增长,目前各翻译网站受众增长速度已经放缓。在国内大行其道的订阅收费机制,在国外却有接近六成读者不愿付费,因此,包括起点国际在内的海外网络文学平台目前均没有设置订阅收费,只是在收费免广告等方面进行着尝试,更为科学、有效的商业机制还亟需探索。

针对以上问题,我建议:

加强文化比较研究,建立科学的“网文出海”筛选机制。中国网络文学发展规模庞大,经过最严格的市场考验,精品作品数量多、品质高。随着中国影响力的增强,西方对中国文化关注度日益提高,加上中国网络小说“逆袭”的情节构建,对早已阶层固化的西方受众来说,会感到十分的震撼。因此,应立足文化比较,在国家层面研究西方受众精神需求,对应将这类文化符号传导到网文领域,由阅文等大型网文企业与文化传播部门、高校专家一道进行网文筛选,最终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同地区网文翻译投放,增强受众接受的有效性。

优化商业模式,积极探索收费盈利点。我国传统的网络文学订阅收费、移动传播、IP化的层层累进,带来了中国网络文学产业化,在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方面,我们都领先于其他国家。应将国内网络文学盈利模式进行优化,在国家层面进行科研攻关,找到能够在西方收费的盈利方式,进一步扩大比较优势,实现中国网文海外发展的长效机制。

设立专项扶持基金,扎实做好网文翻译基础性工作。在国家语言层面,建立、完善网络文学专有名词词汇库,加强翻译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立专项扶持基金,与各大海外网文企业加强合作,在全球招聘译者或译者组,建立订单机制。同时,加强国内相关翻译人才培养,通过有效提升翻译的质量、时效,更好地实现内容输出。

激发网络文学IP生产力 加强出海扶持力度

■ 阎晶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经过20年发展,作为IP源头的中国网络文学从成长到成熟,传承文学创新、彰显历史智慧、承载时代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中成就斐然。随着动漫、影视、游戏等版权开发不断增多,IP产业呈规模化发展。近年来更响应时代召唤,聚焦国家建设、乡村振兴、人民生活等重大命题,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现实题材作品。同时,中国网络文学越来越成为向全世界传递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各国读者都通过小说对中国人文精神和时代风貌产生兴趣和了解。

要鼓励网络文学不断创新发展、激发内容精品创作,要尊重文化产业发展规律,通过多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呈现中国好故事,通过各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人喜闻乐见的IP内容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真正的影响力。

建议:

一是战略上做好顶层设计,不断推动网络文学主流化发展,激活中国IP生产力。

从全球范围看,中国网络文学也正展现独特的创造力,要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中去中深入探讨、系统性梳理价值,在更广阔的视野中探索发展。主流文化机构要进一步引导和扶持:在文化人才选拔和梯队建设上,扶持网络文学创作群体。要推动作家培育、培训机制,设置高校吸纳渠道和高级培训班,推动各地放开网文作家参与职称评审、吸收新型文艺人才进入各组织等;在主流文学评奖、研讨、评论上,加大网络文学作品比重,加强优秀作家作品研讨,完善网络文学评价体系与评价机制;在对网络文学企业的关注上,构建并完善适用于推动网络文学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从美国好莱坞电影、韩国电视剧的全球表现来看,大众文艺作品、娱乐产品,是真正具备传播和意识形态渗透能力的,要鼓励企业生产人民群众喜欢的、爱看的丰富多彩的IP内容产品。

二是发展上继续鼓励题材、形式的百花齐放,拓展内容边界,创新表达方法。

近年来部分影视作品中“修仙、穿越”引发一定批评,但因个别问题而全盘否定不可取,要给予内容创作空间。只要导向正确、内容积极,“穿越”等元素也只是讲述手法的工具,甚至是传播的加速器,不应以这些元素来限制内容创作。

继续加强对现实题材创作的积极引导。通过历届现实题材征文大赛,大量丰富生活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投入创作。未来,要进一步鼓励网文作家通过成立创作基地、组织田野观察、开通调研便利等形式推动创作。对优秀作品从国家层面给予更实际的平台、荣誉推广支持。

三是对外传播中,用新技术、新文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文化符号。

中国网络文学海外传播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一张重要名片。目前海外传播作品超过1万部,以“起点国际”为代表的中国网络文学海外站点及APP用户超过1亿。神话、传奇、武侠文化,都是全球年轻人喜欢的中国文化元素,《庆余年》等一批优秀网文作品在日韩、东南亚以及欧美等地区广受欢迎,作品中蕴含的古建筑、节日、服饰、地域习俗等中华传统文化与精神,也在通过这些作品传遍世界各地。

网络文学作品的海外推广仍面临诸多困境,规模性推广力量缺乏、翻译难度大速度慢、译者资源少、境外盗版等难题仍有待攻克。要推动翻译力量的培养,通过专业机构及院校等支持,规范化持续培养网文出海专业翻译人才,为全球读者提供保质保量的文化大餐。从国家层面推动中国的基建、智能硬件、互联网产品、文化平台等各方出海力量协同合作,获得全方位、本土化的发展。目前中国企业在海外跨境维权难度极大,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长期的品牌损失,不利于出海事业的长远发展,也需要更加专业的机构、技术和服务支持单位来提供帮助。

在中国IP的塑造中,建议引导全产业链整体化、精细化打造,鼓励专业化的市场力量投入,规划统一世界观、合理开发节奏和产品周期。以网络文学为创意源头的IP动漫、影视、游戏等流行文化业态要构成全方位传播、大纵深推进、多元化发展的全球化局面。

推进中国文学“走出去”

■ 韩敬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总编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号召广大文艺工作者把目光投向世界、投向人类,创作出更多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优秀作品,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谱写新篇章。

古老的中国文学对世界的影响渊源久远。唐朝时,白居易的诗歌在日本几乎家喻户晓,甚至深刻影响了有“日本《红楼梦》”美誉的《源氏物语》。一本中国二流的小说《好逑传》,启发歌德提出了“世界文学”的概念。到当代,中国文学在世界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影响力日益广泛。这种情况以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刘慈欣《三体》获国际科幻大会雨果奖、曹文轩获国际安徒生奖为巅峰标志。

随着“丝路书香”工程、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翻译工程三大工程的推动,越来越多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走向世界,向世界展示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中国的丰富样貌。以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图书为例,2021年,阿来的《云中记》和邱华栋的《北京传》分别输出了8个文种,《云中记》是近几年中国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北京传》为首都写史立传,它们能输出这么多语种,充分证明了优秀的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在海外受关注的程度。

中国文学“走出去”形势喜人,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

一是对于中国文学“走出去”,是要“有”还是要“好”,各方面还没有达成共识。譬如有相关人士就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有”比“好”更迫切,也就是说,先追求数量,再要求质量。我担心这样的导向之下,我们的文学对外输出更多地强调“量”的突破,而相对忽视实际输出的效果。

二是在文学作品的输出品类上需要题材更加多样化,风格也更加多样化。我们要让国外读者了解“中国精神”“中国气派”,这个“精神”与“气派”可以包括丰富多样的内容。有黄钟大吕,也有小鸟啼鸣。有大江大海,也有山涧小溪。我们不做一厢情愿的灌输,而要做润物细无声的浸染。

三是在输出的主要方向上,现在很多精力投放在“一带一路”国家上,但对欧美主流国家尤其是英语世界的输出力度相对不够。我曾连续几年参加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的评选,发现入选项目中,英语图书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种。而对于文学输出来说,英语是基础。基础打好了,后面很多工作都可以迎刃而解。

四是存在有些机构或个人钻政策的空子,将几大翻译资助工程当成套取资金手段的现象。我有一次参加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的评选,发现有家公司申报了18个项目,申报金额、完成时间等都完全一致,其目的一望而知。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文学“走出去”,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鼓励国内原创文学创作,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学作品,为“走出去”储备容量巨大的种子库,提供更多选择。

二是注重跟踪分析文学作品“走出去”之后的效果。从效果回推措施,作出必要的调整,避免前期雷声大,后期雨点小,甚至不见雨点的情况。2019年,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人生》英文版由亚马逊出版并入选了美国最大实体书店、全球第二大网上书店巴诺15种最值得阅读的海外翻译书籍。类似这样的反馈是我们非常需要的。

三是做好英文样章的翻译。样章翻译是版权输出的基础,可以为引进方迅速熟悉作家作品、做出判断提供便利,大大提高输出的效率。

四是把更多海外汉学家、翻译家吸引到我们的文学输出事业中来。多年来,如葛浩文、陈安娜、韩斌等翻译家、汉学家,为莫言、余华、苏童、王朔、王安忆等中国名作家走向世界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在感觉由这一代翻译家引领的事业有后继乏人的倾向。我们要创造更好的条件,以更宽松的氛围、更强的吸引力培养年轻一代的翻译人才。

加大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行为打击惩处力度

■ 潘凯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发展作出了重大顶层设计,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行了高瞻远瞩的规划。

这些事关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的落地,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依然严重影响着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

据有关部门统计: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而因盗版造成的损失却高达60.2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月活跃用户量整体达727.4万,月人均使用时长近19小时,月人均启动次数更是高达115次。这些盗版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原创者权益,更导致导向错误内容的传播,危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威胁数据安全,对“两个文明”的建设造成严重损害。

应该说,相对于影视、音乐、游戏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网络文学还面临盗版侵权的“三座大山”—— 部分APP、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文字作品网络盗版的技术门槛更低。相比于影视剧、游戏等,文字作品形态简单,容易复制,网络传播占用的存储空间和网络带宽小,盗版平台通过文字识别OCR、爬虫等技术,就可以很快盗取海量原创内容;二是网络文学盗版业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搭建盗版平台不仅成本低,而且从网站设计运营、内容导入,到广告联盟的利益获取、搜索引擎的流量分发,整个网络文学盗版市场已形成某种产业化和规模化之势。

有鉴于此,建议加大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具体如下:

一是针对负面商誉显著的盗版平台实施精准打击,升级处置措施。目前,盗版平台技术发展已相当成熟,关闭一个盗版站点,紧接着会有其他类似的盗版站点死灰复燃。以早年的盗版平台“笔趣阁”为例,它被依法处理关停后,诸多新开设的盗版网站却挂靠“笔趣阁”之名,企图借此吸引盗版用户的关注。为此建议监管部门对盗版站点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对群体性或者密集性的专业盗版网站进行精准打击,对“笔趣阁”这种已产生盗版恶劣影响的名称当应采取屏蔽搜索显示、商标无效宣告等更严厉的措施,杜绝盗版站点的生存空间。

二是完善网络“避风港原则”,强化搜索引擎的责任义务。在网络文学侵权行为中,一些网络服务商往往依据“避风港原则”逃避可能存在的追责。例如为盗版阅读提供转码优化的搜索引擎和提供聚合技术的浏览器,就以技术中立为由免除侵权的责任。然而正是这样的“技术中立”,助长了盗版阅读行为。根据第三方机构监测显示,搜索引擎搜索后阅读、浏览器内置小说的聚合功能长期位居盗版阅读渠道的前列。应该承认,现有“避风港原则”落后于新技术的发展,应限制其在当下的滥用,并根据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作出修订,明确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对屡禁不止的盗版站点形成有效制约,让版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是压实搜索引擎、应用市场、广告联盟等平台主体自治责任,斩断盗版利益链。盗版治理的当务之急是压实利益相关方的自治责任,加强打击力度,从盈利源头斩断盗版利益链。建议强化对搜索引擎的监督和惩罚,敦促平台形成常态化自查自纠流程,加大对盗版链接的打击力度,对明知是盗版链接仍提供优先展示、流量倾斜的搜索引擎平台追究连带责任;盗版阅读移动化趋势明显,要压实应用市场对阅读APP开发商的证照资质(如《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主体真实性、权属证明方面的审查义务,加大对盗版APP的打击力度,对放任盗版APP上架的行为追究连带责任;广告收入是盗版平台营利的主要来源,要强化网络广告联盟的注意义务,加强对网站合法性的审查,切断盗版平台的收入渠道,让盗版无利可图。

四是尊重网络文学作品价值,加大盗版惩罚和判赔力度。与高额获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盗版平台在被举报后,往往只是下架整改或象征性地赔偿一些金额,其背后高额利益的驱动为盗版侵权行为留下了“再犯”的空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实践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认定往往是一个难点。建议文字作品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在参考有关部门制定的文字作品基本稿酬标准,还要充分考量网络文学的版权价值,让盗版者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

五是建立网络文学版权链,以科技助力反盗版。盗版网站盗版手法层出不穷,使得“取证难”成为反盗版过程中的高频词汇。建议监管部门适应新技术的发展,灵活运用具备追根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的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为网络文学维权提供新的途径,让科技成为反盗版的强大利器,促进网络文学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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