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包括明确总体要求、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导向正确和内容安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增强综合治理能力五方面内容,共13条,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推进主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