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
加快设立“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职称
■ 孙寿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理事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2035年建成人才强国。在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 2050 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出版业要在“十四五”新时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完善数字出版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数字出版业逆势上扬,为我国数字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1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20 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全年收入超过万亿元,达到 11781.67 亿元,比上年增加19.23%。另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21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965.13亿元,比2020年增加了178.26 亿元。其中,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收入达180.13亿美元,比2020年增加了25.63亿美元,同比增长16.59%,实现贸易顺差超过740亿元人民币。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已达249.80亿元。同时,据协会初步测算的数据,2021 年度我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接近300亿元。
与此同时,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发布的《数字文化产业就业研究报告 (2020)》,数字文化产业中游戏、电竞、直播和网络文学这四个典型领域总就业人数约3000 万人,其中,全职就业约为1145万人,与数字出版密切相关的从业人员(如策划编辑、加工编辑、运营编辑等)超过100万人。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结构不平衡、技术应用能力不足以及创新人才保障体系不完整等问题依旧突出存在。其中,数字出版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制约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比如,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出版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策划和开发能力不强,针对数字出版业务评价标准缺失、考核激励措施不到位;同时,网络出版单位数字出版业务岗位设置和编辑能力要求不明确;全行业数字出版从业人员的职称晋升渠道不畅、评聘体系和程序不明确;行业人才发展空间不大,数字出版领域人才互动交流不畅、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不明确,以至于网络出版作品内容、编校质量堪忧以及行业职业道德失范等时有发生。
为此,建议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将“数字编辑”纳入到修订后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体系范围内,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数字编辑岗位的设置是数字出版产业人才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且关键性环节,对从业人员获得职业认可和晋升以及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在人才队伍方面的融合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研究建立数字编辑相关的岗位设置和能力要求规范等系列行业标准。参照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已有的新闻出版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数字出版单位的岗位设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和产业链相关主体共同编写行业标准,统一规范数字编辑相关岗位具备的基本条件、职责和能力模型、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培养模式、考核机制等内容,引导数字编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化发展。
三是建立考评相结合的数字编辑人才培养体系。即以编制数字编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为切入点,建立专业考试、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系统化的数字编辑人才培养体系,更好地发挥数字编辑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审工作的作用,完善数字出版人才培养工作,提高行业人才建设服务能力,促进出版业高质量发展。
四路径壮大我国数字出版产业
■ 别必亮(全国人大代表,民进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编辑)
“壮大数字出版产业”是出版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最新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从“相加”到“相融”取得了长足进步,产业欣欣向荣,但调研表明存在的隐忧也不少。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与产品供给问题。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分布不均衡,从《2020~2021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来看,数字出版的收入增长约90%来自互联网广告、在线教育和移动游戏,处于其收入来源的支柱位置,而真正的电子书籍、数据库出版物、有声读物、网络文学等占比不高,说明与传统出版关联度高的移动出版数字产品盈利表现不佳。
二是运营体系与产业链分成问题。数字出版运营有待进一步健全,以电子书和有声书为例,随着出版社电子与有声版权变现意识增强,线上电子书和有声书品类数量激增,如Kindle上架60万种电子书,屈指可数的平台推荐位满足不了展示需求。产业链前后端的分成不公不利于整个产业健康发展,电商平台凭借强大的资本与技术优势居于主导地位,产业链后端不断挤压前端的空间;作为内容提供商的出版社既要维持自身生存,还要支付著作权人(作者)的费用,而往往收入分成是平台得大头。
三是平台整合与技术创新问题。当前数字出版资源平台主要由技术服务商、渠道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三方构成。平台资源整合迭代升级不够及时。一些传统出版企业依靠自身丰富的内容资源,聚焦用户与内容资产,着手数字出版生态构建,建立起独立或跨行业的合作平台,但大多数平台规模偏小,技术特点把握不准,内容整合力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是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问题。数字出版基础理论建设尚不够成熟,目前,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对此开展的研究较为分散,缺乏系统性。在宏观政策的顶层设计、基础理论构建、技术产品应用路径、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缺乏可操作的理论范式,还不能形成指导数字出版的应用;懂专业、懂技术的复合型数字出版人才较为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出版融合发展。
为此,我建议: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丰富数字出版的产品供给。增强出版行业与线下场景匹配度,发展数字出版新业态;构建完整的供需体系,大力开发具有市场优势的幼儿绘本、教育教辅、科普读物,鼓励其他产品纸电声影一体化开发,对产品形式、内容、用户体验、交互性等进行融合创新。
二是规范前后端分成与平台运营行为,保持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技术抓手,以社交媒体、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业态为开发对象,建立起内容、运营、用户三位一体的知识服务体系及智能化出版运营体系,实现全产业链条协作配合,让一个内容得到多种创意和多次开发、一次开发产生多种产品和多个形态、一次投入实现多次产出和多次增值。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著作权法,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公平公正,有效打击不正当竞争。
三是整合平台资源,加强新兴技术在出版中的应用。统筹全局、协同发展,建构数字文化产业体系。革新传统出版思维,增强传统出版企业内生动力。鼓励出版企业以优质IP为起点,以新技术为手段,加大对内容生产、制作、传播、衍生品开发等环节设计与研发的扶持,打造“内容数字—数字经济—经济服务—服务内容”的数字出版产业闭环。
四是加快新闻出版智库建设,加大数字出版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新闻出版行业智库专家作用,针对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揭榜挂帅”式的研究。鼓励高校培养数字出版专业的复合型人才。通过相关协会举办培训班,组织全国从事数字出版工作的编辑骨干进行交流培训,提升业务素养。
元宇宙
前瞻布局元宇宙,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 巩富文(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前瞻布局发展元宇宙是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的重要现实路径。
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元宇宙发展根基。要总体筹划、系统布局,着力构建以5G通信网络为基础、以数据算力设施为核心、以智能互联为突破,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数字基建新体系。推动千兆光纤网络、IPv6、5G基站等连接基础设施升级和商用,加快大数据池、云计算站、超级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域性普惠型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发展,引导互联网平台、头部企业搭建开放性、零触网的商业数据交换共享基座,贯通各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把硬件、数据、企业、用户无缝对接,打通元宇宙发展的数字“大动脉”。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把控元宇宙安全命脉。关键核心技术是元宇宙最大的“命门”。要始终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高性能芯片、区块链等元宇宙相关前沿领域破冰领航,力争实现“换道超车”。积极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鼓励开源社区发展,支持创新企业增加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推进实体产业价值链、供应链各环节的数字化改造,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物流、材料、生物等技术交叉融合,构建全生态数字体系,促进元宇宙商品、服务更加柔性化、个性化、定制化,满足消费升级需要,拉动产业升级和原始创新。
加深区块链探索应用,拓展元宇宙赋能场景。区块链是元宇宙的重要组成。要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的契机,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加速推进元宇宙“脱虚向实”,从今天所理解的游戏、社交和娱乐领域,向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医疗服务业等方面拓展延伸,打造“元宇宙+智能制造”“元宇宙+版权保护”“元宇宙+金融结算”“元宇宙+现代农业”等应用场景,划出“第二条增长曲线”。
加强数字经济综合治理,护航元宇宙行稳致远。客观正视资本扎堆、舆论炒作、概念泡沫、监管不足等问题,高度关注在伦理、垄断、算力、隐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治理、在治理中发展。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元宇宙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加快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企业信息安全责任。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
重视元宇宙,为数字文化建设创造机遇
■万捷(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创始人、董事长)
2021年被称为元宇宙元年,元宇宙概念横空出世并问鼎年度10大热词。在科技企业跃跃欲试、资本市场摩拳擦掌、媒体纷纷跟进解读的同时,对于元宇宙的深度思考和冷静分析却相对缺位。
元宇宙能够成为现象级的新概念新事物,文化数字化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为其诞生创造了技术环境,但如果任由其无序发展,会误导行业和政府决策者,显然不利于当前国家全力推动文化强国战略的大好局面。目前主要存在企业和资本盲目跟风、打着元宇宙旗号的套路与骗局已有滋生苗头、对元宇宙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三方面问题。
面对元宇宙引发的热潮,如何对它进行理性思考?特别是如何结合元宇宙热对文化产业未来发展进行布局?我建议加强监管与鼓励创新二者并行,但监管要走在创新前头,抓住元宇宙为文化建设带来的机遇。
加强监管。一是应将元宇宙产业纳入政府文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范畴,不能任由其“野蛮生长”。二是应尽快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框架下,制定并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技术层面、法律层面、道德伦理层面对元宇宙发展进行约束,明确法律性质、交易方式、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三是要加强风险防控。元宇宙的发展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变得更加突出、更加复杂、更加隐蔽,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积极开展风险研判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防范意识和手段。
鼓励创新。元宇宙生态主要包括硬件与技术、内容与应用两大方面,元宇宙将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技术环境和创新环境带来巨大变革,必将成为数字经济新的增长点,开创新的数字文明。
一是鼓励硬件与技术创新。元宇宙成熟度的首要制约因素就是技术的成熟度,如底层的云计算、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以及VR/AR/MR等沉浸式硬件技术、虚拟交互技术;基于区块链的独立身份系统以及基于NFT/数字藏品的数字资产确权技术。对于虚拟和现实空间之间、不同元宇宙之间、不同区块链之间的通信协议和互信协议,需要政企联动、产业联盟共同发力,布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二是鼓励内容与应用创新。元宇宙是一个虚拟和现实融合的世界,无论是坐拥海量传统文化资源IP的博物馆、图书馆、出版社,还是拥有强大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已经率先掌握大数据、数字化采集、虚拟现实、VR装备等领先技术的科技企业,在元宇宙这一全新赛道上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建议政府部门优先对这些单位和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引导,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用元宇宙赋能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形成“元宇宙+”的新生态,打造“以虚补实”“虚实共荣”发展路径。这些鼓励行为应体现在产业政策上倾斜、科研经费上扶持、资质认证上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