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给版权产业带来新机遇与挑战

发布日期:2022-04-08 作者:张延来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在讨论数字藏品给版权产业带来的影响之前,需要先了解数字藏品的技术原理和法律属性。从技术原理上看,数字藏品使用NFT技术将作品通过部署于区块链上的非同质化通证进行确权,这一确权的过程是通过哈希算法和区块链存储共同实现的,前者用于确认权益范围和权益归属,后者用于确保权益凭证的公信力和可靠性。确权之后还没有结束,下一步,数字藏品还可以通过NFT自带的智能合约实现高效流转和自动化交易。

如果不讨论具体的技术细节,可以这样简单理解:把数字藏品想象成房子的话,NFT就相当于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只不过这两样东西现在集成在一起,而且不需要登记公示就有效力,交易过程也不用签字盖章。

数字藏品相较于传统版权交易具有优势

从技术原理上看,数字藏品的优势主要来自NFT特殊的技术手段带来的低成本、高效率,而这两点也是经济发展的要求。

通过NFT,版权方不再需要到中心化的机构进行版权登记就可以确权,后手的买家同样可以摆脱确权带来的额外成本,更重要的是,整个藏品流转过程是被区块链记录的,在艺术品交易领域,人们梦寐以求的“传承有绪”可以借助区块链实现。这样的低成本权益凭证让艺术真正走近大众。笔者在一次论坛上听到有学者认为NFT可以促进“艺术平权”,深感赞同。在传统的艺术品市场,普通人只能通过书籍、美术馆、博物馆等渠道看到少量作品,真正实现购买的就更少。

传统的艺术品市场的高门槛不仅是针对用户的,对广大艺术家来说同样如此。特别是新锐、年轻的艺术家,他们可能在知名度、资源等方面还没有能力与名家比肩,因此作品难有机会进入画廊、艺廊、拍卖行,很多好的作品就被埋没了。NFT的出现,让艺术品真正得以在艺术家和大众之间无障碍自由流通,大家各凭本事和眼力,“各花入各眼”,一个“百花齐放”的艺术品交易市场在新技术的加持下具有了足够的想象空间。

NFT技术另外一个还没有被充分发掘的优势在于智能合约,通过编程可以将一部分(甚至全部)交易条款以代码的方式自动实现,典型的例如创作者的版税,在传统版权交易中,作者将作品售出后,后续的交易与作者不再有关系。然而,作品被市场认可是需要时间的,一旦后期升值了,作者并不能享受到红利,而通过智能合约可以让代码固化二级市场交易的一定比例归属于作者,只要有后手交易,每一次都可以自动化地向作者分配“版税”。这样一来,作者的创作热情会被极大地调动起来。

当然,现阶段智能合约在国内的部署和实现还需要一段时间,尤其是考虑到电子支付环境和二级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等。不过,数字人民币的成熟以及各种电子支付渠道与区块链的打通都值得期待。

从“藏”到“用”,实现版权真正的价值

NFT技术带给版权领域的全新机遇不仅限于数字藏品,毕竟“藏”代表着“封闭”,而版权真正的价值在于“用”。因此,从创造更大市场价值的角度,NFT不能只限于藏品,而是应该成为数字经济、版权经济的新引擎。

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应当有越来越多的版权作品以NFT的方式发行,数字藏品本身只是代表着一种数字原件的所有权而已,买家除了个人欣赏,无法进一步应用。而版权则有所不同,特别是其中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几项最为高频应用的权益,一旦绑定到NFT中投入使用,必然大大激发买方市场的热情,手握版权的买家也更有动力为作品寻找优质应用场景,调动自身最大的资源和能力,例如供应链、营销资源等都可以围绕版权进行配置,甚至届时会有越来越多的“商业”买家出现,他们会带着预设好的使用场景及需求在市场上挑选有版权的NFT,一旦发现合适的目标,买到就能够投入衍生开发,可以说NFT打通了优质版权和商业应用之间的“任督二脉”。

从目前的情况看,开始有NFT交易平台直接引进供应链到平台上供买家调用,例如买到一个带有版权的NFT,可以在平台上选择通过供应链做成哪种衍生品,并且按照自己的需要定价后直接在平台的电商渠道上架销售,买家要做的不过是将销售链接转给自己的私域流量而已,其他的发货等环节都不需要操心。

有人可能会问,有那么多的应用场景吗?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商业和服务都是离不开优质版权的,特别是在人们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多的今天。

NFT版权的应用未来有两个不同的方向:“去实”和“向虚”。前者是将版权应用到实体经济中,开发各种衍生品,与当下逐步成熟的“柔性生产”模式相结合,逐步改变多年来同质化、标准化的商品格局;后者则是直接应用到虚拟经济中,包括虚拟主播、游戏、元宇宙等,让数字资产产权真正可以被用户所享有,激发每一个人投身到建设一个与实体世界既平行又联通的虚拟世界中。很明显,这两个方向中的任何一个都有无限的施展空间,都将为社会带来巨大的财富。

法律应为技术应用扫清障碍

无论是数字藏品还是NFT都有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交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加强数字藏品版权保护,设立交易平台准入制度。其中提到,当前我国数字藏品产业正处起步高速发展阶段,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数字藏品权属混乱不清;数字藏品内容质量水准参差;消费者权益难受保障等,建议加强数字藏品版权保护,相关机构协同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在版权领域的试点单位,共同探索数字藏品版权的登记、维权机制,提升数字藏品制作、发行、销售等各个产业环节的版权保护,制定数字藏品有关的版权保护实行办法;设立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准入制度,提高交易平台建设的行政审批门槛,并对交易平台的区块链算法应用、交易产生的数据进行监督管理。

当前没有开放二级市场交易的NFT平台仍占大多数,特别是头部的互联网大厂,原因主要是来自合规层面的压力。从经济学的角度,任何有价值的资产不投入流通是无法做到价值最大化的。但国内NFT市场对二次交易抱有顾虑的原因,首先是NFT的“出身”与“代币”有一定的关系,业内将其称之为“非同质化代币”的做法本身就使其看上去有某种“金融属性”,而事实上,NFT是“权益凭证+智能合约”的集合体,“token”翻译成代币在中国的语境下存在强烈的误导性,笔者在多个场合主张应当翻译成“通证”更加符合实际。其次,除了代币化的风险,NFT的二级交易市场也确实存在炒作的问题。

其实,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初期,市场必然会热情高涨,欲使之回归理性的最好方式就是交易。市场会用脚投票,市场中的可选择范围越大,炒作就越难。实践证明,一个NFT的价格过分高于其价值时,价格自然会回落。如果二级市场长期关闭,带来的问题不只是版权的价值开发受阻,还可能会给监管带来更严峻的挑战。

笔者认为,一个可信的、高效的NFT交易系统是整个数字经济体系的支撑。从国外比我们更早的实践来看,开放二级市场并没有导致不可控的风险,反倒催生出日渐繁荣的数字经济业态。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法律要做的应该是为技术应用扫清障碍。

(作者系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责任编辑: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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