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对外发布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财经媒体用“巨大”一词概括《意见》可能产生的影响,落实《意见》的党委常委会从省级开到了县(区)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利用讲座等形式解读《意见》,文化馆、图书馆、广电网络等行业“领头人”纷纷表态全面融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学术大咖们撰写文章阐释《意见》,文化数字化已成为近期重要论坛、研讨会的主题。
一份专业性、技术性都较强的中央文件,能够引起如此大的反响,而且持续几个月热度不减,充分表明中央关于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决策是非常英明的。
文化不再是“小文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文化的两个数字化,即公共文化数字化和文化产业数字化,《意见》将这两个数字化统称为文化数字化,体现了中央政策的连续性。
早在201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就对“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作出了部署,明确要从文化资源到文化生产再到文化传播全面实现数字化。
与此同时,《纲要》突破了以往从行政管理上把文化划分为若干行业的思维定式,不再是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3个文化行业规划的简单汇总、叠加,而是按照“大文化”的规划新思路谋篇布局,致力于建立文化“大创作”体制、创新文化“大生产”方式、构建文化“大传播”体系、打造文化“大消费”格局、开创文化“大贸易”局面。
“大文化”突破了文化行政分业的局限,成为名副其实的跨部门概念。
不仅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文化已不再是与“教科卫”相并列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相匹配的“大文化”,文化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
统一目标协同合作
《意见》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设定了主要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即“十四五”期末,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中长期目标是到2035年即文化强国建成时,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
供给发力、激活资源,这是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工作原则,也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显著特征。我国是文明古国、文化资源大国,这些年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推动文化数字化,积攒了海量的文化资源数据,建成了若干数据库或媒资库。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贯通“数据孤岛”。《意见》给出的答案是: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国家文化专网,贯通各类文化机构的数据中心。
基于国家文化专网这一纽带,《意见》作出了系列部署,如:
——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
——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数据资源,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贯通已建或在建文化专题数据库。
——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鼓励和支持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领域的各类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利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
——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
——培育以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创新呈现方式,推动中华文化瑰宝活起来。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意见》从供给到需求,从生产到消费,从数据采集、解构、关联到重构、呈现、体验,宣传文化全战线发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联动、体制内外互动、行政市场驱动,一幅数字化时代文化机构在统一目标下协同与合作的新画卷展现出来。
在这样一种现代化文化生产新体系中,各类文化机构不分行业、不论级次,为了共同目标——形成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景呈现中华文化、全民共享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而生成数量众多的子系统,发生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在互相协同与合作中自发产生较为稳定的有序结构,由此诞生“大文化”自组织系统。
“大文化”自组织系统的生成,有助于改变文化行政分业造成的文化资源分割、行业壁垒,在更大范围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特别是释放海量的文化资源数据,必将促进文化数字化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为文化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具备条件
自《意见》对外发布以来,已有多位文化机构负责人提出全面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对策,其中一些措施已付诸实施。这些文化机构涉及不同行业,所提对策基本涵盖《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对促进《意见》落地落实具有标杆意义。
比如江苏有线依托智慧广电云平台已完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东区域中心一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已启动;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充分运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接入国家文化专网,装配底层关联集成系统,激活文化资源数据,建设国内一流的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打造数字化文化体验中心,积极服务于文旅系统数字化,承建数字化艺术档案;《中国传统文化图典深度标引与素材库建设》项目对标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要求,在已有资源基础上进行了从内容到运营方式的提升,将部分数据通过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底层关联集成系统上传,除了可以进行数据管理,还可以设立交易规则,为文化数据的运营提供了基础……
文化新基建是文化数字化的战略支撑点。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两个:一是文化数据服务中心,即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省域中心,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全面部署,目前,江苏、广西、辽宁、贵州、云南、四川、甘肃、宁夏等8个省份广电网络公司已装配标识解析系统,具备国家文化专网及省域中心功能,另有15个省(区、市)广电网络公司已启动公开招标或内部论证;二是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即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由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承建,交易系统已完成调试,8月将试运行,文化数字化的“最后一公里”——数据交易将被打通。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需要特别巨大的投入。国家文化专网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而形成,不搞重复建设,可以利用光纤资源发展集客业务,就应该能为文化机构提供国家文化专网接入服务,所需投入只是装配标识解析系统,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难。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领域的各类文化机构,通过所在地的广电网络公司即可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开展文化资源数据的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等经常性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等文化教育设施,以及旅游服务场所、社区、购物中心、城市广场、商业街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同样通过所在地的广电网络公司即可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选配数字化文化产品,去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
“大文化”自组织系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只要有志于将中华民族积淀了5000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要素,从中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全景式呈现中华文化,都可以投身于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