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数字出版?2010年9月,原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首部数字出版相关政策《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数字出版是指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
近10年,数字出版从陌生到熟悉、从弱小到有一定规模,再到如今被认为是出版业发展的引擎。对于这一变化,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数字出版研究所所长王飚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对此作以回顾和分析。王飚认为,数字出版经历了3个转折点。
开始起步
王飚说,数字出版发端于电子出版和网络出版。“十一五”时期,数字出版作为出版业的新兴领域,被写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发展现代出版发行业,积极发展数字出版,重视网络媒体建设。
对于“十一五”期间数字出版发展态势,王飚的观察是,此时期是数字出版起步阶段,数字技术开发企业、软件平台企业、网络服务企业是数字出版的主体。在传统出版单位,虽然对数字出版有了一定的关注,但从具体业务上看,除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大型出版单位开始着手进行数字化转型探索外,大部分传统出版单位对于数字出版的态度仍然较为被动,处于观望状态。数字出版产业链尚不健全。
迈向深化
步入“十二五”时期后,我国数字出版取得了跨越性发展,数字出版发展由此迈入第一个转折点。
王飚说,“十二五”时期政策层面加强部署,行业层面加强布局。主管部门通过实施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带动出版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特别是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闻出版转型升级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2011年4月,我国首个数字出版专项规划——数字出版“十二五”时期规划发布,使数字出版逐渐成为出版业的重要发展领域。
对于“十二五”时期数字出版态势,王飚的观察是,传统出版单位对数字出版的认识加深,主动性、积极性加强,优化出版流程,加强统筹布局,梳理转型思路,明确路径方向,加大了对新技术、新媒体、新渠道的研究与应用力度,着手进行资源加工与整合,搭建平台、引入数字出版人才等。
“应该说,‘十二五’时期,数字出版产业链逐渐完整,商业模式、出版形态以及市场主体日益多元,为数字出版带来越来越多的资金、内容、技术、模式、渠道、人才。特别是以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资本方式布局数字内容领域,为出版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开拓了新思路,提供了新动能。”王飚说道。
需提及的是,2015年《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助推了出版业从数字化转型向融合发展迈进的速度。
高质量发展
步入“十三五”时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使数字出版发展迎来第二个转折点。
王飚认为,数字创意产业与网络经济、高端制造、生物经济、绿色低碳共同被列为“十三五”时期五大战略新兴产业,作为数字创意、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出版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显著增强。
对于“十三五”时期数字出版态势,王飚认为,在政策部署引导和出版业探索下,传统出版单位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迈向深入,思路日益清晰,出版单位推动内容创新、科技创新、要素创新、管理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成效体现在教育、专业、大众出版领域,数字出版均已成为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有相当一部分出版单位探索出符合自身特色优势、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符合市场需求的转型升级之路,形成了较为清晰、可持续化的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并且实现了“双效”共赢。
据王飚观察,这一时期数字技术在出版业应用日益加深,技术创新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R/VR、区块链对出版业的出版流程、产品形态、服务模式带来了深刻变化。智能语音、智能创作、沉浸体验等方面开始广泛应用于内容生产和内容推送,逐步实现智能创作、智能呈现与精准智能推送。
步入“十四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目标推动数字出版进入第三个转折点。2022年4月,中宣部首次就出版融合发展领域专门发布政策文件《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王飚说,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生活背景下,数字出版作为出版业数字化的集中体现,不仅与国家战略中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布局高度契合,也是出版业拥抱数字经济,助推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