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的2024年北京图书订货会,来自五湖四海的出版人热情洋溢地聚在一起,创造了空前盛况,参展指数几乎均为历届北京图书订货会之最。此时,猝不及防地看到一篇文章《吴晓波:请高抬贵手,放过苦命的图书业》,这不啻于给从业者兴奋到有点发热的脑袋兜头泼了一瓢冰水。文章以吴晓波自己买到盗版书的经历为例,忧心忡忡地提到,很多平台又开通了“仅退款”功能,这对本来就遭受盗版之苦的出版业,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社店:为什么被薅羊毛的总是我?
每当遇到“1元卖书”、盗版肆虐的消息时,最怒不可遏、群情激昂的都是出版工作者。毕竟,出版一本书,需要出版工作者进行市场调研、选题策划、审稿校对等专业含量极高、繁复程度极大的工作,付出高昂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需要向作者支付稿酬,需要承担日益上涨的印制成本,当然,还需要仓储成本、运输成本……不仅如此,由于图书商品的特殊性,书店作为终端零售商,实行的是先销售再结算的模式,未经书店销售出去的图书还可以无条件向出版社退货,这在整个零售业中都绝无仅有。一本书的诞生,背后要付出那么多真金白银,平摊到每本书上的利润却极其微薄,出版业的盈利全靠体量来支撑,整个出版业的净利润率能到10%就谢天谢地了。
首先,无论是时下新兴的“1元卖书”,还是屡禁不止的盗版书,最直接的受害者都是出版机构。在这两类怪象下,出版机构上述所有投入的成本在零售终端都血本无归。出版作为产业,必须有一个健康的市场生态系统作支撑。健康的产业系统,肯定是要确保生产者——对于出版业来说,就是作者和出版从业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没有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动不动就出现“1元卖书”,新书刚上市就出现盗版,劣币驱逐良币,良币的命运只能是出局。出版社是企业,利润是企业的生命,“1元卖书”和盗版肆虐就像随意切开出版业的血管,寄生在上面吸血,久而久之,这个产业还怎么存活?虽然图书作为精神载体,负有特殊的价值使命,出版从业者可以“用爱发电”,或者说,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但是在没有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出版社怎么活?怎么养活编辑,怎么给创造内容、贡献智慧的作者稿费?如果出版社活不下去了,只好遣散编辑、关门大吉。连编书的人、出书的人都没了,读者还想买到好书?没门!
其次是实体书店。实体书店从出版社进货,都是按照传统折扣执行,远远高于出版社发到电商平台的折扣。再加上盗版,低价买“好书”,谁还到实体书店去?实体书店何以为继?书店到底重不重要?没有人会说不重要,即使不去书店买书的人也不会说。为什么?因为哪怕路过一次,我们在实体书店能看到的不仅是书,更重要的是它独具的文化氛围和文化享受空间价值,带给人们的是心灵的庇护和栖息。要想过更好的精神生活,不去书店去哪里?在盗版肆虐的情况下,可以预见的是,实体书店在今后日子会越来越难,越来越多的书店将会倒闭关门,所谓的城市风景线、文化地标将越来越少。
低价买盗版有错吗?
“苦命的图书业”一直为盗版所困。从过去大街小巷各处摆摊,按“5元1本”“10元1本”“15元1本”叫卖,到后来发展到高速公路服务区“论斤卖”,盗版的身影从来没有消失过。但是,不论是城市里摆摊,还是服务区摆摊,普通人要与盗版相遇,还是需要一定的时机,盗版数量在“市场规则”下停留在一定水平。随着新渠道的出现,特别是低价平台的出现,让盗版市场一下子猖獗起来,大有燎原之势。
在某低价平台上可以看到,定价几十元上百元的图书,几元就能买到。不仅是图书,几百部世界文学名著的MP3音频集合在一个优盘里,只用30多元;上百部电影资源,包括奥斯卡经典电影、豆瓣高分电影、经典动画片等等,通过百度网盘发送,只用9.9元;正规渠道销售几百元的瑜伽课程、培训课程,只需要几十元……
我相信,大家对这个情况其实都是知道的,而且可能很多人都曾在上面买过,享受过低价带来的超值服务。大家都把钱包捂得紧紧的,少花钱多享受,是顺应人性的自然选择,既然可以低价获得,为什么不去享受?我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尤其是月收入不到1000元的庞大人群,本来满足物质生活需求就已经很艰难了,要享受点精神生活,用低价去购买有什么错?
其实不仅仅是月收入不到1000元的人群,一些知识分子、高校教师、研究员,硬盘里堆满了资料,也不一定敢说这些资料都是通过正规渠道买到的,也不一定敢保证里面没有一部不是侵权的。在很多群里,经常看到“求某某书电子版”的消息,经常有人迅速就将PDF版发到群里共享;在某某名人去世后,在某某名人获诺奖后……经常看到有人会第一时间把名人的著作PDF版发到群里,还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是在利己利他,给大家省了钱,省了找资料的时间,但其实也是在无意中做着对盗版推波助澜的事。
在当下,对知识产权不尊重的人,不分阶层,不分收入高低,不分男女,不分职业,不分年龄大小……这个人群可能不在少数。但面对这个庞大的人群,我们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地进行道德谴责吗?能大喝一声质问:你为什么图便宜低价买盗版、为什么不支持正版?你的质问管用吗?能期待对买盗版的人给予行政处罚吗?那更不可能了。买者无罪,即使明知道是盗版还购买的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护:谁知道我买的“居然”是盗版?做点调查就能发现,很多消费者都认为:打击盗版是商家、平台、国家的责任,和普通消费者无关;消费者没有义务在购买时审查它是否是盗版。
但不得不说,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能啥都图便宜,“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对图书来说也是一样。盗版书,有可能漏洞百出,有可能错字连篇。读书本来是为了增长知识,盗版书可能会让你在求知的道路上走偏。更有甚者,盗版童书采用劣质纸张、劣质油墨、印刷粗糙、铅含量超标……做父母的不应该将这样的毒书拿给孩子。
盗版大量存在,说明阅读是有需求的,是有市场的。有位出版人曾经说,如果没有盗版,出版社的收入会增加一倍。如果收入增加了,出版社在提高图书定价方面会更加慎重,也可以在内容、设计、服务上投入更多,老百姓同样可以通过便宜的价格买到优质图书。阅读的需求应该通过正规的渠道来满足,而不是通过盗版。
“避风港原则”不是侵权的避风港
管不了用户,只能管制作盗版书的人,管销售盗版书的平台。
要找到制作盗版的人,虽然不易,但凭借目前先进的手段,应该不是难事。但制作盗版的人如果数不胜数,那执法难度会相当大,需要耗费巨量的执法成本。最简单快捷的办法就是管住销售盗版的平台,管住了平台,也就卡住了盗版的脖子。对盗版实施“卡脖子”,让其无法喘息,才能真正遏制其肆虐的苗头。
在国家大力发展平台经济的背景下,平台已成为基础设施,每个平台都应该守土有责。面对平台上多如牛毛的商家,不能让出版社一个接一个地去取证、指证、通知删除链接。很多出版社反映,有的盗版商家被删除了链接,马上就改头换面再开一家。平台对盗版商家的管理之松,甚至主动创造条件的做法,真是令人气愤。
对平台来说,最简单的抵抗措施就是“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如果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网络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那么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场景。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notice-take down procedure)。
2021年3月,光明网发文,题目是《两会速评:打着避风港原则的旗号盗版侵权,就是耍流氓》。其中提到,违法成本低、搜集证据繁、追究责任难是目前维权人面临的现实困难。甚至知识产权保护的“避风港原则”还成为一些互联网平台的“侵权秘籍”,平台利用层出不穷的新技术纵容用户侵权,并以“用户自己上传的内容”为由搪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尊重版权是知识共享的前提,“避风港原则”不是侵权的避风港,对于滥用“避风港原则”的侵权行为,需加大打击力度,冒头必打,侵权必究,才能“让创新者心无旁骛,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这在当前,仍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