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11月30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其中,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等内容深受业界和社会关注。
《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大力提升中文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加强组织保障等7个部分。
《意见》要求,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意见》强调,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力度,强化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新词新语、字母词、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
《意见》指出,推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发挥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在国家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能力,推进语言文字的融媒体应用。大力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人工智能环境下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问题研究和原创技术研发,加强语言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好全球中文学习平台,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和信息服务资源。
《意见》要求,拓展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双边和多边语言政策和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华经典诵读海外传播,打造交流品牌。建立与重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政策、规划交流机制。
《意见》指出,夯实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基础。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完善语言文字法律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章。依法加强管理,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作为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基本用语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