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日前发布团体标准《儿童有声读物优质内容创作通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儿童有声读物优质内容创作的基本原则,以及立意与价值观、题材、情节、结构设置、角色设定、语言和用词、改编、儿童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及质量管理。
近年来,儿童数字内容产业繁荣发展,有声读物成为少年儿童获取信息和学习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该标准首先定义了儿童优质内容的标准,即基于教育性、趣味性、艺术性和保护性的原则,由专业人员创作的有助于儿童增长知识、完善自我、陶冶性情、健康成长的文学艺术作品。在立意和价值观的规范上,儿童有声读物内容创作立意要积极向上,展现人与人之间美好的人际关系。
该标准详细列举了儿童有声读物价值观导向方面需要注意并且避免涉及的内容项,比如不应让孩子对身边亲近的人产生不信任、不应在故事中引导孩子做危险的行动等;在结构设置上,标准明确了读者的情绪要在一集之内得到满足、形成故事闭环,并提供了模块化写作的结构要素;此外,对于内容结构、人物设定、笑点设置、语言特点和音频质量也都有细则规范,比如角色形象应鲜明生动,具有独特特点,描述应注重细节,要有信息量,读音要准确、清晰、圆润、明亮等。
《儿童有声读物优质内容创作通用要求》由北京凯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起草。